網路的普及帶來許多便利,但也讓「網路霸凌」與「網暴」成為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。面對來自網路的攻擊性言論、惡意評論或不實指控,許多人感到無助。該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?本文將從專業法律角度為您解答,提供應對網路霸凌的完整解決方案。
一、什麼是網路霸凌與網暴?
(一)網路霸凌與網暴的定義
網路霸凌是指利用社交媒體、網路論壇或其他平台,對個人進行侮辱、攻擊、抹黑或惡意騷擾的行為。網暴則是一群人有組織地針對某一對象進行網路霸凌的現象。其特徵包括:
- 匿名性:加害者往往隱匿身份,增加受害者取證難度。
- 傳播性:內容可迅速被分享,影響範圍廣泛。
- 持續性:攻擊可能持續一段時間,對受害者造成長期心理壓力。
(二)網路霸凌常見形式
- 惡意評論或辱罵:針對特定言論或行為進行攻擊。
- 不實指控:散布謠言或捏造事實損害名譽。
- 曝光隱私:未經允許公開個人資料或圖片。
二、官方求助管道
當遭受網路霸凌時,可直接撥打「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」申訴專線(02-2577-5118)或至申訴網站(網址: https://i.win.org.tw或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ap2win)進行申訴
三、網路霸凌涉及哪些法律責任?
1. 公然侮辱罪
刑法 第309條
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根據《刑法》第309條,若加害者以言語或行為公然侮辱他人,可處拘役或罰金。
2. 誹謗罪
刑法 第310條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
依《刑法》第310條,散布不實資訊損害他人名譽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。
3. 個資法責任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
本法用詞,定義如下:
一、個人資料:指自然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 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
二、個人資料檔案: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檢索、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。
三、蒐集: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。
四、處理: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、輸入、儲存、編輯、更正、複製、檢索、刪除、輸出、連結或內部傳送。
五、利用: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。
六、國際傳輸:指將個人資料作跨國(境)之處理或利用。
七、公務機關: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中央或地方機關或行政法人。
八、非公務機關:指前款以外之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團體。
九、當事人:指個人資料之本人。
若未經許可公開他人個資,可能觸犯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需負擔刑事與民事責任。
4. 民事賠償責任
受害者可依據《民法》要求加害者賠償損失,包括名譽損害賠償。
四、遭遇網路霸凌的處理步驟
1. 保留證據
在網路霸凌案件中,建議保存以下資料:
- 屏幕截圖:包括攻擊性言論、圖片或影片。
- 網址鏈接:記錄涉及的網站或平台。
- 聊天記錄:蒐集任何涉及的直接訊息。
2. 向平台檢舉
大多數社交媒體平台提供檢舉功能,可將違規內容提交平台進行處理。例如:
- 臉書、Instagram 等有專門的檢舉按鈕。
- 部分平台支持要求刪除不實或攻擊性內容。
3.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
若檢舉無效或情況嚴重,應盡快聯繫律師採取法律行動:
- 提出刑事控告,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責任。
- 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精神損害賠償。
五、實際案例分析:網路霸凌如何影響受害者?
案例:名人遭網路攻擊,要求公開道歉與賠償
某藝人在社交平台上遭受大量惡意評論,並被指控不實事件。透過律師採取法律行動後,加害者被起訴並支付賠償金。
例如藝人卡古、利菁、馬幼興都曾控告網友誹謗罪
六、如何預防網路霸凌與網暴?
1. 提高個人隱私意識
- 設置社交媒體隱私權限,僅允許熟人查看內容。
- 避免在公開場合分享敏感資訊,如地址或電話。
2. 保持冷靜,理性應對
- 避免與攻擊者正面衝突。
- 若言論影響重大,可透過律師函警告對方。
3. 定期檢視網路名譽
使用搜尋引擎檢查是否有涉及自己的不當資訊,及早處理問題。
六、結語: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
面對網路霸凌和網暴,受害者應採取冷靜且有效的應對措施。保留證據、尋求專業協助並利用法律途徑是解決問題的關鍵。我們的律師團隊專注於處理網路相關法律糾紛,若您需要幫助,歡迎隨時聯繫我們,讓我們共同捍衛您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