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外遇一方能否提離婚?2025年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通過後,即使有過失,只要婚姻確實破裂,法院仍得准予離婚。律師為您詳盡解析破綻主義與法院實務審查。
一、2025年《民法》修正重點:從「有責主義」走向「破綻主義」
- 過去制度(有責主義):有過失的一方(如外遇者)不得提起離婚。
- 2025年後(破綻主義):婚姻若客觀上已無維持可能,即使外遇者提告,也可由法院裁判離婚。
- 新增「公平條款」:法院得就個案情況衡量雙方處境,避免造成明顯不公平。
二、外遇一方是否能提離婚?法院會這樣判斷
1. 婚姻是否「確實破裂」
法院不再單純以「誰有錯」來判斷,而是關注婚姻是否已失去維繫基礎。即便外遇者有過失,若雙方早已分居多年、毫無交集或情感疏離,仍有可能獲准離婚。
2. 外遇是否為婚姻破裂的「唯一原因」
若外遇發生前婚姻已陷危機,例如家庭暴力、長期冷漠、精神虐待等,則外遇不一定是唯一破裂主因,法院也較可能接受離婚請求。
3. 雙方是否還有「共同生活意願」
法院會調查雙方是否仍有共同生活、挽回婚姻的意願,若婚姻形同具文,單靠否認外遇亦難阻止離婚判決。
4. 子女及對方權益是否受到重大損害
法院仍會平衡雙方處境與子女利益,避免讓無過失方及子女陷入不利,例如加重經濟負擔或照顧壓力。
三、實務案例說明
案例一:男方外遇但法院判准離婚
男方外遇後與女方分居五年,期間女方多次拒絕聯絡及談判。法院認定婚姻已實質破裂,並引用破綻主義精神,判准離婚。
四、律師解析:2025年後外遇仍有提離婚空間,但需謹慎處理
未來《民法》修正草案三讀後,明確容許在婚姻破裂的情況下,不論哪一方有過失皆可提出離婚,但法院仍會從責任比例、家庭影響、分居狀況等多方因素審酌。
因此,外遇者若欲提起離婚,應準備以下事項:
- 充分證明婚姻已破裂(例如長期分居、缺乏聯繫紀錄)。
- 避免持續不忠行為,否則不利於法院認定其離婚動機正當。
- 準備財產清冊、子女安置計畫等,以展現誠意與責任感。
- 事先諮詢律師,以撰寫具體合理的起訴理由與主張方向。
五、常見問答 Q&A
Q1:我外遇了還能提出離婚嗎?
可以。2025年起,外遇者若能證明婚姻已經破裂、無法恢復共同生活,即便有過失,法院仍可能判准離婚。
Q2: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,我該怎麼做?
法院不以「是否同意」作為唯一依據,而是看婚姻是否客觀破裂。可透過訴訟請求裁判離婚,由法院審酌整體情況。
Q3:外遇是唯一破裂原因的話,法院會怎麼判?
若證明婚姻破裂是外遇方造成,且對方仍有維繫婚姻意願,法院可能基於「實質公平」駁回離婚請求。
Q4:法院會偏袒無過失方嗎?
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狀況與子女最佳利益,避免出現明顯不公,但不再一味採用「誰對誰錯」來決定是否准予離婚。
Q5:我該如何準備離婚訴訟證據?
建議蒐集分居證明、對話紀錄、家庭互動情況、財產明細、對子女安排等,並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保障自身權益。
六、總結:破綻主義下的婚姻新秩序
2025年《民法》親屬編修正草案通過,修正,代表台灣婚姻制度正式從「誰有錯就不能離」的有責主義,邁向「婚姻是否破裂才是關鍵」的破綻主義。這不代表外遇就沒有責任,而是法院更注重婚姻是否客觀無法維持。
對外遇方而言,離婚已不再絕對無門,但訴訟風險與道德評價仍不容小覷。律師建議,若有意提出離婚,務必事前評估證據與風險,並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才能有效保障個人權益與子女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