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視權糾紛:當無法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時該怎麼辦?

會面交往又稱探視權,探視權是父母雙方在離婚或分居後,維繫親子關係的重要法律權利。然而,當對方惡意阻止探視或以各種理由限制探視時,許多父母往往感到無助。本文將詳細解析探視權的法律保障、應對阻止探視的方式,以及如何透過法律行動解決相關糾紛,協助您維護與子女的關係。


一、什麼是探視權?

探視權是指在離婚或分居後,無主要監護權的一方父母依法享有與子女接觸、陪伴的權利。探視權的核心目的是確保子女能與雙親維持穩定的情感聯繫,從而有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。

根據《民法》第1055條,法院在決定未成年子女親權歸屬時,必須考量子女的最佳利益,並為無監護權的一方安排合理的探視權。無論父母雙方是否存在糾紛,探視權均受法律保障。

常見探視權形式

  1. 定期探視:如每週末、寒暑假期間的探視安排。
  2. 不定期探視:根據雙方協議靈活安排探視時間。
  3. 其他方式:例如透過電話、視頻通話等遠距離互動形式。

二、應如何行使探視權?

實務上得由父母雙方協議或由法院裁定「會面交往方式」,可參考以下表格進行

資料來源:司法院網站 下載(113年12月13日最後造訪日期)

三、對方阻止會面交往的常見原因

在實務中,對方阻止會面交往的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於:

  1. 惡意阻撓:基於個人情感或報復心理,故意妨礙另一方探視。
  2. 安全考量:擔心探視過程中可能危及子女的安全或身心健康。
  3. 溝通不良:父母之間缺乏有效溝通,導致探視安排無法順利進行。
  4. 子女意願:未成年子女因某些原因不願意與另一方接觸。

無論原因為何,阻止探視均可能對親子關係及子女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。因此,面對探視權被剝奪的情況,應儘早採取行動。


四、當對方阻止會面交往未成年子女時的應對方式

1. 與對方協商溝通

嘗試與對方冷靜溝通,了解其阻止探視的原因,並尋找解決方案。例如,若對方擔心子女安全,可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。

2. 記錄相關證據

若對方多次阻止探視,應保留相關證據,例如:

  • 書面或電子郵件的溝通記錄。
  • 探視約定的證明,如法院判決書或協議書。
  • 子女與對方拒絕探視的事實證明。

3. 尋求專業協助

諮詢專業律師,了解您的法律權益及應對策略。律師可協助您起草正式的溝通函件,並向法院提出相關訴訟。

4. 向法院提出執行探視權的申請

若對方持續阻止探視且協商無果,可依據會面交往協議或法院判決向法院提出探視權執行申請,要求對方讓您履行探視權。


五、如何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探視權糾紛

1. 提起強制執行程序

當對方拒不配合法院判決或協議安排的會面交往方式時,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法院將依據具體情況,採取必要措施,確保探視權的實施。

2. 變更監護權申請

若對方惡意阻止探視並造成子女身心健康的影響,可考慮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權,主張由您行使主要親權。

3. 申請輔助機構介入

針對父母雙方矛盾嚴重的情況,法院可能委託家事調查官、社工或心理專家進行評估,並協助制定合理的探視方案。

官方line免費諮詢


六、避免探視權糾紛的建議

1. 制定詳細的探視計劃

透過律師協助制定明確的探視計劃,包括探視時間、方式及其他細節,以減少未來可能的爭議。

2. 保持良好的溝通態度

即使雙方存在矛盾,也應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,儘量避免因個人情緒影響探視安排。

3. 尊重法院判決

依據法院判決履行探視義務,並主動配合相關程序,為子女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。


七、常見問題

1. 什麼是探視權?如何確保合法探視子女的權利?

  • 探視權是指未獲得主要監護權的一方,依法享有與子女見面、互動的權利。

2. 對方阻止我探視子女,該怎麼辦?

  • 如果對方無正當理由阻止探視,可以透過法院申請執行命令,保障探視權利。

3. 探視權是否會因特殊原因被限制或剝奪?

  • 法院可能基於子女的安全與最佳利益,對探視權進行限制甚至暫時剝奪,例如出現家暴、酗酒等情況。

4. 申請探視權需要準備哪些文件與證據?

  • 包括婚姻或離婚協議書、法院判決書、與子女的聯繫紀錄,及證明有能力提供安全環境的相關文件。

5. 子女拒絕與我見面,探視權還能強制執行嗎?

  • 若子女拒絕見面,可以聲請強制執行,由執行法院科處怠金,以督促監護權一方協助會面交往之進行

八、結語

探視權是父母與子女維繫親情的重要途徑,也是子女健康成長的關鍵環節。當對方阻止您行使探視權時,應保持冷靜,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,確保子女的權益不受侵害。如果您正在面臨探視權糾紛,請立即聯繫我們的專業律師團隊,我們將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援與指導,幫助您爭取應有的權益。

會面交往

官方line免費諮詢

返回頂端